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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的基本良心是对消费者负责  

Posted by: 新月 in

每次到了国难的时候,都会有人借机掀起一股排外的浪潮,随着近日玉树的灾祸,又一波反外企的浪潮开始涌现,各是各样批判外企没有捐款的声音不断出现,并斥之为没有良心。

我很无奈的发现,身边总是存在这么多脑细胞缺乏的人。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在我们这神奇的国度,捐款成为介乎自愿和强制之间的模糊地带,简称之:被自愿。因为如果你不配合大家去自愿捐款,你就会视为没有良心。所以,我们的自愿是有组织的自愿,有预谋的自愿,并且对不自愿者连惩罚都设定好了。

姑且不论企业捐款的数据是否真实,显而易见,这种数据多少有些捕风捉影的谣言存在。当然,如果企业不关注社会公德、不关注社区民生,确实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,理当被追究责任,但对于企业不捐款就被视为缺乏良心,显然是一种预谋的攻击。

是谁在破坏环境?是谁在哄抬房价?是谁在制造销售有毒食品?是谁在粗制滥造?是谁在漠视劳动法和员工利益?是谁在勾结官府败坏政治?是谁在挑起民族情绪?...

企业连自身的基本责任都默然不顾,只知道在地震之后捐款,这根本不是发善心,而是在做戏,在扛着民族主义的大旗做戏,在侮辱消费者的智商。连近在身边的消费者的利益、环境的利益于不顾,扯那种抗震救灾的大旗,其用心可鄙,居心否测,他们不是在捐款,是在利用国难给自己做道德宣传,给自己贴上道德的光环,来遮掩他们对这个国家、消费者犯下的罪恶。

This entry was posted on 星期六, 四月 24, 2010 and is filed under .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and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订阅: 博文评论 (Atom) 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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